土耳其法律中文版土耳其
征收法

第17条: 已登记不动产的登记

第三编 财产所有权存在争议、登记以及未在土地登记簿登记的不动产的征收价款由法院确定及占有人的权利 › 第二章 财产所有权存在争议与登记

废止:2001年4月24日,第4650号法律第21条

土耳其语原文

MADDE 17 · Tapulu taşınmaz mallarda tescil

(Mülga: 24/4/2001 - 4650/21 md.)

文本截至 2026年10月1日 · 官方来源(土耳其语): mevzuat.gov.t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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