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法律中文版土耳其
行政诉讼程序法

第65条

第一章 一般原则

本法规定由部长会议负责执行。

土耳其语原文

MADDE 65

Bu Kanun hükümlerini Bakanlar Kurulu yürütür.

文本截至 2026年10月1日 · 官方来源(土耳其语): mevzuat.gov.tr ↗

非官方译本,仅供参考。以《官方公报》刊载的土耳其语文本为唯一权威版本。本页不构成法律意见。